湖北省港航管理局部署2018年全省港口安全检查工作

来源:湖北省港航局 发布日期:2018-03-22

为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全省港口安全形势稳定,近日,省局部署下发了2018年全省港口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检查职责、范围、要求等。

一是明确检查范围,要求重点针对口危险货物企业、港口客运企业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二是明确检查职责,对省、市(州)、县(市、区)港航部门的检查督查对象、频次等提出了最低要求,要求省港航局对辨识为重大危险源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组织检查组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对有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州)港航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等。三是明确检查要求,开展检查后向企业反馈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整改通知并督办整改,向下级港航部门或具体督办整改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视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检查“痕迹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管理,强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的运用,确保隐患整改。(供稿:港口管理处 刘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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