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关于2024年三峡枢纽河段过闸船舶精细化管理的通告
文章作者: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来源: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27
各有关航运企业、单位、船舶:
为巩固三峡枢纽河段过闸船舶安全管理成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三峡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三峡枢纽河段过闸船舶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本方案实施对象主要为老旧船舶、小型船舶和低诚信船舶(以下简称“老小低”船舶),标准如下:
(一)老旧船舶
船龄在18年及以上的普通货船。
(二)小型船舶
船舶长度低于80m(含80m)且主机功率低于440kw(含440kw)的普通货船。
(三)低诚信船舶
1.上年度失信船舶、诚信积分小于700分(含700分)的船舶;
2.上年度以来在三峡海事管理机构开展的安全检查中被滞留且缺陷量较多的船舶;
3.上年度以来在三峡枢纽河段发生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船舶;
4.上年度以来在三峡枢纽河段发生机器故障、涉闸(机)、断缆走锚等险情且危害后果较为严重的船舶;
5.本年度在三峡枢纽河段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船舶。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船舶调度组织
编制过闸计划时,充分考虑“老小低”船舶安全条件、自然环境影响、应急救助等因素,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执行过闸计划时,将对“老小低”船舶实施全程跟踪监视、风险预警和安全提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三峡出库流量大于25000m³/s,安排“老小”船舶白天集中通过两坝间;
2.大流量情况下,一般不安排“老小”船舶通过葛洲坝一号船闸,适当减少同闸船舶数量;
3.发航时逐艘确认船舶船况。
(二)强化水上安全监管
综合利用过闸安检、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诚信管理等手段加强“老小低”船舶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利用过闸安检时机,开展船员履职能力和关键设备设施抽查,以及现场监督检查;
2.开展航行、停泊期间值班抽查,主汛期对船舶航行动态实施全过程安全监视。
(三)强化锚地安全管理
根据“老小低”船舶的安全条件合理安排锚位并做好进出锚地秩序维护,加强大风、大雾、大流量、水位上涨或消落期间等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安全巡查、安全提醒和值守点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将船舶集中安排在安全条件较好的泊位,实施重点监管;
2.根据通航环境变化,加强信息通报、值守点名和巡查监视。
(四)强化过闸(厢)安全管理
加强“老小低”船舶过闸(厢)全过程安全监视和提醒,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风雾等恶劣条件下的船舶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实施过闸(厢)全程安全监视和提醒;
2.督促做好甲板值守、应急备机,加强风雾等恶劣天气现场管控。
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航运企业、单位、船舶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三峡通航环境。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